全称《魏代扬州长史南梁群郡太守宜阳子司民景和妻墓志铭》。北魏正书石刻。 延昌三年立碑于河阳。《 金石萃编 》载: 石方二尺二寸八分,文共二十一行,满行二十一字。字画古质可喜,往往有隶意,尤多别体,为魏晋南北朝所罕见。《孟县志》评:“其笔迹之佳深得书家三昧,正如黄山谷评杨风子书,所谓散僧入圣者,当为魏志中佳刻。”初出土拓本,无乾隆已酉时钦州冯敏昌所加刻的观款。有文明书局影印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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