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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代篆书刻石。李斯书,
始皇二十七年刻于会稽。《史记》载:石高一丈四尺,南北面广一尺,东西面广一尺六寸。孙畅之《述征记》云:“其字四寸,画如小指。”碑石久毁,
元至正元年申屠取家藏旧拓重刻于会稽黉舍,
并题让于后,清康熙间为人磨灭,乾隆五十五年绍兴知府李亨,
又以旧拓申屠本嘱金匮钱梅溪再重刻之。《金薤琳琅》称:“观其字画与
《峄山碑》绝类,岂亦出徐鼎臣、郑文宝之所摹而申屠氏尝藏之与。”《会稽志》引李嗣真评李斯小篆:“古今妙绝,犹千钧强弩,
万古洪钟,岂徒学者之宗匠,
亦是传国之遗宝。”有王氏话雨堂旧藏明拓本影印行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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