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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美学
为制造新的美的对象而直接应用美的构想的创作方针,要求立足于时代性,不断创造出具有某种独特的新鲜的魅力的新设计,
因此设计美学实是一种综合审美性、适用性、经济性和独创性的美学。内容包含两个方面:一、设计的基本条件和构成设计美的全部要素(如功能、构造、材料、加工方法、生产技术、形态、色彩、肌理、成本、新颖)。二、影响美的价值的形式美
(形式要素或感觉要素)
的内容。如变化与统一、对比与调和、均衡与稳定、比率与尺度、主从与重点、广义的对称、数的秩序、韵律与节奏、比拟与联想、过渡与呼应、分割与联系、错觉和透视规律的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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